從社會住宅的初始動機、發展歷程、預期目標的特性,有必要在開始之際,重新思考其三個基本的面向,以作為價值取向之依據:「公有與私有」、「長期與短期」、「價值與價格」。
從開發的角度而言,社會住宅乃是公有而長期的資產,不應以私人不動產開發以短期銷售為導向的業務作為思考的原型,更不應受過往公共工程長期為人所詬病的低造價模式所限制。尤其在設計之初,因其造價限制,於營造及設計上產生「價格」與「價值」之取捨,價值往往被捨棄,而初期看不見的維護成本,在後期往往成為巨大的支出負擔,混居的多樣及安全性、公設空間的品質維持、耗損物件之維修及統一採購上,亦因其行政程序時程常無法及時因應,導致延誤而不利於社會住宅的永續經營。因此社會住宅應以「長期資產」思維,跳脫短期低造價框架,改以生命週期為判斷基礎的「經濟造價」來思考。